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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配电箱及开关箱
(1)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备
1)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开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2) 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3)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地区,分配电箱应设在设备工负荷相对集中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 30 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工用电设水平距离不 宜超过 3 米。
4)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要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入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5) 配电箱、开关箱应用铁板(厚度大于 1.5MM)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
6)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大于 1.3 m 于 1.5m,移动式分配 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 0.6m 小于 1.5m。
7) 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坚固在电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8)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坚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9) 配电箱、开关箱的工作零线应通地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端子板分设。
10)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利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有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11)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12)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2) 电器装置的选择:
1)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皮损、不合格的电器。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隔开关,总熔段器分路熔断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的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总开 关电器的额定值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体值相适应。
2)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专用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3) 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4) 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装设应符合要求。
5) 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6)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底,严禁设在箱体上的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外,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3) 使用与维护:
1) 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电路标记;
2) 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3)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
4)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操作顺序进行。
C. 照明
(1)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要大面积照明场,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碘钨灯。
(2)特殊场所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3)照明系统中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应超过 25 个,并应装设熔段电流为 15A 及 15A 以下的熔段器保护。
(4)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5)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 3 米,室内灯具不得低于 2.4 米。
(6)荧光灯管应用在管座固定,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 5米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灯具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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